(圖片來源:馬祖日報)
縣府產發處預計於今3月底至4月中旬公告仁愛147社會住宅招租,內容包含申請作業須知(申請資格條件、應備文件、審核流程)、申請書表、入住須知手冊、社宅規約等,並依公告辦法,全程公平、公正、公開辦理。 產發處說明,「社會住宅」屬中央政策並受住宅法約束,縣府依內政部監督於106年12月1日仁愛147社會住宅先期規劃期間,即訂定發布「連江縣社會住宅出租辦法」,並依法納入首次招租應提供40%(8戶)承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後於112年12月8日配合住宅法修正部分條文發布,惟現階段尚未完成土地建物所有權登記,屆時公告將依前述辦法訂定更完整之招租內容。 基本應具備資格條件: 一、 成年國民。 二、 設籍本縣或(非設籍)在本縣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 三、 申請人及其配偶、申請人戶籍內直系親屬(子女)之財產狀況應符合下列條件: 1、於受理申請社會住宅所在之三級行政轄區(南竿鄉),無自有住宅。 2、無承租受理申請社會住宅所在之三級行政轄區(南竿鄉)之國民住宅、公營住宅或社會住宅。 3、未享有政府其他住宅貸款利息或租金補貼。 4、家庭年所得低於申請時本縣50%分位點家庭之平均所得。(112年度為102萬元,113年度尚未公布)(Https://Law.Matsu.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436#Lawmen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