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馬祖日報)
連江縣環資局表示,近日多次查獲有鄉親擅自傾倒廚餘或流質廢棄物到雨水下水道,除造成惡臭,影響生活品質外,也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規定,若因此有造成下水道不堪使用或發生危險者,更可以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金,環資局呼籲鄉親應正確使用雨水下水道,共同維護優質生活環境。 環資局致力於減少環境污染,配合雨污分流制度(即污水與雨水兩者應將分開收集截流制度),積極建設本縣污水下水道系統收集生活廢水,改善民眾居住環境衛生,也避免造成環境污染;同時亦興建雨水下水道以收集雨水或將其直接排至海洋,以避免造成淹水情況。 環資局指出,但在稽巡查作業過程中,常發現有鄉親擅自傾倒廚餘或流質廢棄物到雨水下水道的痕跡,在本縣南北竿重點商圈的鍍鋅隔柵板上都有明顯卡油垢,且局部顏色偏深棕色之情形,因此產生惡臭,嚴重影響鄉親的生活品質。 環資局說明,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污染水溝之行為可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規定,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若因而造成下水道不堪使用或發生危險者,更可以依據下水道法第31條規定,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金,再次溫馨提醒鄉親不可將廢棄物傾倒至雨水下水道管線,亦不可私接污水管線至雨水管線,避免觸犯相關罰則。 環資局呼籲,興建雨水下水道系統的目的是在為解決住宅區域雨水排放的問題,以避免在颱風、豪大雨時,因雨水下水道阻塞造成住宅區域淹水,所以為了確保管線暢通,不應將家庭及餐廳等所產生之廚餘或是生活污水排放到雨水下水道系統中,且在生活污水中,油脂為最容易造成阻塞之污染源,因此建議排放高油脂污水之營業場所(如:餐廳及旅館等)應在排放污水管線前裝設油脂截留器,以避免造成管壁結垢、堵塞不通,妨礙污水下水道排水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