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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召開112年度第3次主管月報,縣長王忠銘要求各局處針對議會開議期間,各議員所提相關質詢內容做具體回覆,並責成副縣長陳冠人於開議期間,每日會後召集議題相關局處首長,就質詢內容做深入瞭解,確認議員所提各項內容與縣府施政之關連,並做出適當回應,以示政府對民意負責及尊重的立場,同時也確保相關議題得到妥善處理。 縣府23日上午8時30分於縣府3樓會議室召開112年度第3次主管月報,由縣長王忠銘主持、副縣長陳冠人、秘書長張龍德、參議、局處首長及見習科長出席。會議首先討論議員質詢各項議題處理情形、各局處說明歷次指裁示事項進度報告,再由縣長進行決議事項裁示及提示。 各局處會中報告指裁示事項進度,包括清水街道科技執法要以安全為優先考量,警察局與交旅局研究改進方案,台馬海運票務系統未臻完善,交旅局盡速改善訂位作業問題。廢棄車輛要跨局合作清理,環資局橫向聯繫警察局加強路邊村落環境維護。大坵相關三大工程進度要一體掌握,工務處邀集馬管處及交旅局召開統合視導會議。約僱人員普遍有意參加離島特考,人事處辦理說明會給予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