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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召開第11次主管週報,進行各單位業務報告,說明各項工作推動情況。縣長王忠銘表示,有關濫倒廢棄物問題,環資局應定期巡邏及積極取締,尤其在偏僻路段,必要時向警察局申請調閱監視器畫面,避免廢棄物造成環境污染。 縣府16日上午8時30分於縣府3樓會議室召開112年第11次主管週報,由縣長王忠銘主持,副縣長陳冠人、秘書長張龍德、參議、局處首長及見習科長出席,各局處說明業務推動情形。 會議最後由縣長進行裁示及施政方向提示。王忠銘指出,關於津沙村工程碎石問題,相關局處須妥善處理。津沙村入村道路過彎,民眾行車不小心就會造成危險,可考量修剪或移除路旁的樹木,以增加行車視野範圍,或是設置警告標誌,提醒用路人注意安全。 王忠銘表示,地區道路挖掘施工後,開放使用前之養護期滿,須儘速恢復道路正常通行。對於道路開挖施作,不應簡陋告示,工務處須設計固定格式施工告示牌,提供施工廠商依照規定公告。有關民眾反映事件,各局處答覆時,應有完整論述及解決方式,釐清民眾的疑問,而非簡單回應。同仁在處理相關業務時,應該以專業、合情、合理、合法的方式,主動積極協助鄉親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