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馬祖日報)
因應縣長上任,連江縣政府訴願審議暨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會一行15日上午由主任委員縣府秘書長張龍德率隊,一行6人連同消保官洪獻章前往縣府拜訪,說明目前業務推動情形及特殊案例;王忠銘指出,訴願審議案件絕大多數為土地相關,馬祖土地問題錯綜複雜,有賴各位委員殫精竭慮,為縣府分憂解勞,也讓民間兩造化干戈為玉帛,一起促進社會和諧,有效解決土地問題。 訴願委員會說明,依憲法第十六條規定,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可知提起訴願是憲法保障人民之基本權利。什麼是「訴願」?「訴願」就是人民對於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法提起訴願,訴願法第一條定有明文,亦即人民不服行政處分,請求原行政處分機關之上級機關(或原行政處分機關本身),就「原處分」之合法性及適當性,進行審查之救濟制度。 因此,訴願制度之主要功能即在匡正原處分機關行使公權力時,有無違法或不當之情形,為行政機關自我省察之重要機制,不僅具有保障人民權利之功能,亦能促使政府提升施政品質與效能。連江政府自恢復自治以來,歷屆訴願委員都能秉持維護民眾權益為出發點,而這些年受理民眾的訴願案,多數都是針對土地案件而提起;近兩年經由中央同意及修改相關法令,營造有利空間,落實還地於民,讓鄉親土地權益進一步獲得救濟。 縣府訴願審議暨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會陣容堅強,15日上午特別來馬召開訴願審查委員會,委員們全員到齊,共同審查有關未登記土地重新受理總登記及公有地返還訴願案。此屆委員任期至112年12月31日止,成員包括: 主任委員:張龍德,現任連江縣政府秘書長,法制專長。 委員文鍾奇:現任律師,法制專長;東吳大學法律系畢業。 委員曹依立:現任律師,法制專長;曾任連江縣政府消保官。 委員陳坤榮:現為退休人員,曾任臺北縣政府法制局局長。 委員陳麗君:現任橋仔村村長,法制專長;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地政士。 委員楊松齡:現任中國文化大學環境設計學院院長,土地法、土地所有權理論、地權法制經濟、產權結構與治理、土地整體開發、土地稅法;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系研究所博士,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兼任教授。 委員鄭冠宇:現任東吳大學法學院院長,財產法(民法總則、民法債編總論、民法債編各論、民法物權)、德國法學導讀、強制執行法、破產法、仲栽法、政府採購法;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