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馬祖日報)
解決莒光貨運、客運問題,莒光鄉長陳樂禮、鄉代會主席史麗彬、副主席陳彥岑9日前往南竿拜會交旅局局長林長青、連江航業董事長朱秀平、南北海運董事長陳開壽,就近期莒光對外貨運、客運等問題提出討論及尋求協助。 近期莒光因船運問題,鄉親反映心聲,有鑑於此,鄉長陳樂禮、鄉代會主席史麗彬、副主席陳彥岑9日特地前往南竿拜會交旅局局長林長青、連江航業董事長朱秀平、南北海運董事長陳開壽,提出問題尋求解決之道。其內容如下: 一、民生物資貨運部分: 1、台灣-莒光間運輸,因閩台輪退出莒光航線導致原每週一航次貨船改為約3週一航次,影響居民生計,請交旅局出面協助處理,鄉親訴求為每個月3趟次,另外須確保春節前貨運需求。 2、車輛運輸部分,目前莒光由台灣運送車輛成本過高,建議修正現行補助規定比照臺馬之星運車收費標準,不足部分由縣府研商補助差額。 3、南竿-莒光間貨運,因莒光鄉物資缺乏,部分民生物資需仰賴南竿店家寄送客船(南北海運經營)至莒光,如需另收運費,勢必會將衍生費用轉嫁至莒光鄉親,使本就不便的消費環境雪上加霜,尋求南北海運公司協助,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在剩餘合約期間(112年),繼續給予鄉親協助,不收取運費,另於制度建立方面,請交旅局體諒莒光鄉親,於來年訂定契約規範時,將民生物資寄運的部分納入航商履約範圍,雙方已初步達成共識。 二、客運部分,因現行南竿-莒光間售票規定為需設籍滿三年,始得享有船票全額補助,在其餘人員(原籍莒光鄉親、鄉內戶籍遷移、分發莒光服務就業人員)認定標準部分,與南北海運公司達成共識,標準如下: 1、戶籍遷入之原籍莒光鄉親及其配偶、子女。(以戶籍謄本或身分證為憑)。 2、原籍鄉親換發身分證之人員。(以戶籍謄本為憑)。 3、在本鄉公務機關或公辦民營機構任職之人員戶籍遷入需檢附服務證明等文件。 4、卡片使用期限以一年為期,到期後必須再次申請換卡。 5、莒光鄉公所須嚴格把關,切勿浪費政府照顧偏遠地區鄉親及公務機關人員之美意。